深圳证监局会计监管工作通讯2016年第5期(总第30期)
编者按
为加强深圳证监局与辖区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辖区内执业的审计与评估机构的会计审计专业交流,优化服务机制,促进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和审计与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的提高,全面提升证券服务机构服务资本市场的能力,深圳证监局不定期编印《深圳证监局会计监管工作通讯》,在深圳证监局网站公开发布,通报深圳资本市场会计监管信息。欢迎各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并积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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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信息简报】
一、深圳证监局落实“双随机”抽查要求,确定2016年度3个年报审计执业项目检查名单
为落实国务院、证监会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现场检查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深圳证监局制定了2016年度审计执业项目“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2016年5月19日,深圳证监局在通过随机抽签系统抽取的11家上市公司检查名单基础上,进一步通过该系统随机选取3个上市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执业项目作为2016年证券资格审计、评估机构“双随机”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工作由辖区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和我局纪检监察办公室、公司监管处工作人员共同见证。年审执业项目抽取结果如下:
| 序号 | 证券代码 | 公司简称 | 会计师事务所 |
|---|---|---|---|
| 1 | 000025 | 特力 | 瑞华 |
| 2 | 002138 | 顺络电子 | 瑞华 |
| 3 | 002724 | 海洋王 | 中审亚太 |
二、证监会通报2015年度审计、评估机构检查处理情况
2015年,证监会统一组织对7家审计机构、3家评估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对9家审计机构、4家评估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抽查123个执业项目。此外,各证监局结合辖区情况,对29家审计机构、23家评估机构的162个执业项目自主开展了现场检查。
审计机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在内部管理方面,部分审计机构内部管理薄弱,未实现总分所一体化管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质量控制部门人员力量薄弱,部分执业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流于形式。在独立性方面,仍存在部分注册会计师未遵循独立性要求违规买卖股票的现象。在项目执业质量方面,部分审计机构未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存在风险评估与后续实质性程序不匹配,控制测试程序流于形式,函证、监盘、分析程序等关键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与收入、存货、关联交易等相关的重要实质性审计程序缺失,审计工作底稿记录不完整等问题,政府补助、循环贸易等领域的审计程序缺失、审计证据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
评估机构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部分评估项目关键评估参数的选取缺乏合理依据,关键评估假设或参数与现实情况明显不符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评估过程存在明显专业、计算、逻辑或引用错误,选取的可比公司明显缺乏可比性,评估方法选取不恰当、理由不充分,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未充分披露与评估结论相关的重大事项。其中,未对委托方、评估对象提供的评估资料进行独立分析、调查与判断,直接以此为依据进行评估测算的问题较为普遍。
根据检查情况,证监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取了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上述审计、评估机构的38人次签字注册会计师、27人次签字资产评估师采取了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各证监局根据检查情况,对8家审计机构及52人次注册会计师、7家评估机构及12人次资产评估师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此外,对部分执业质量存在较严重问题、涉嫌违反证券法规的审计、评估机构,证监会已启动稽查(调查)程序。
三、证监会立案稽查6家审计和评估机构
证监会2016年5月13日新闻发布会发布,根据日常监管部门及交易所对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发现移交的涉嫌执业违法线索,证监会稽查部门近日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正式启动立案调查的行政执法程序。这是证监会首次集中专门对审计、评估机构部署开展稽查执法行动,是落实“全面监管、依法监管、从严监管” 工作要求,突出强化中介机构检查验证、专业把关的职责定位,真正为广大投资者提供足以信赖的投资决策信息,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举措。
这次立案的案件,就是在日常检查和监管中发现的审计、评估机构典型案件,主要涉嫌五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审计、评估程序存在重大缺陷、瑕疵,未按规定履行核查和验证程序,交易合同、付款凭证等重要证据收集不充分;二是评估过程中重要假设不合理、参数选用不恰当、公式设置不正确,审计过程中审计方法不适当,对重大交易会计处理方式的判断错误;三是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表现的毛利率偏差大、销售集中度畸高等异常现象未保持应有怀疑,对审计资料存在的明显舞弊迹象未予充分关注;四是审计、评估执业过程中,迎合委托人需要,执业程序“走过场”,相关报告“量身定做”;五是审计、评估机构对项目复核流于形式,执业质量把关不严,出具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文件。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年审情况】
截至2016年4月30日,深圳辖区205家上市公司已全部披露审计报告。
从审计意见类型看,深圳辖区205家上市公司中,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199家,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4家,出具保留意见2家。年报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的公司为*ST宇顺(天健)、深华发(信永中和),年报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公司为*ST人乐(立信)、世纪星源(中审众环)、*ST新都(天健)、深中华(瑞华)。从会计师事务所承接辖区年审项目数量看,深圳辖区上市公司2015年年报共涉及22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瑞华、大华、立信、信永中和在深圳辖区执业数量均超过10家,合计承接130个项目,占辖区比例63%。
在收费方面,深圳辖区上市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收费共计3.37亿元,205家年报审计项目平均收费为164万元。有7家会计师事务所在深圳辖区年审执业收费合计超过1000万元,分别为普华永道、瑞华、毕马威、信永中和、大华、立信、德勤,上述7家事务所合计收费2.89亿元,占辖区总收入比例85.76%。
从单个项目业务收费看,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审计收费超1000万元共5家,分别是中国平安(普华永道)、招商银行 (毕马威)、招商蛇口(信永中和)、中集集团(普华永道)、万科(毕马威)。
截至2016年4月30日,深圳辖区共有70家主板上市公司披露了内控审计报告,其中2家公司(宝诚股份、神舟长城)因涉及重大资产重组、1家公司(歌力思)为新上市公司而未出具内控审计报告。从审计意见类型看,有4家公司 (深中华、深圳能源、康达尔、长城电脑)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1家公司(深华发)被出具否定意见。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深圳辖区证券公司年审情况】
深圳辖区19家证券公司2015年年报分别由11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中15家证券公司续聘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家新设资产管理证券公司初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中信证券、安信证券等2家证券公司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均因前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审计满5年而换所。上述11家会计师事务所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了辖区4家证券公司的审计工作,普华永道、瑞华、信永中和、天健、大信分别承接了辖区2家证券公司的审计工作,安永华明、中审华寅五洲、中喜、毕马威华振、德勤华永各承接了辖区1家证券公
司的审计工作。
在审计意见方面,19家证券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各专项审计(审核)报告也均为无保留意见。
2015年深圳辖区证券公司审计收费合计1,677.1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了189.23万元。其中有9家证券公司的审计收费增加,3家证券公司审计收费减少,2家新设证券公司初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其余公司审计收费与上年持平。
【深圳辖区期货公司年审情况】
深圳辖区13家期货公司2015年年报分别由11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在审计意见方面,13家期货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015年深圳辖区期货公司审计收费合计331.85万元,审计收费最高的是180万元(金瑞期货,IPO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