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会计监管工作通讯2019年第4期(总第44期)
本期导读
通报深圳辖区已披露2018年年报的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年报披露及审计意见、会计师事务所承接项目数量及变更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发审计报告数量。
一、深圳辖区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披露情况
截至2019年4月30日,深圳辖区共有新三板挂牌公司573家,其中494家公司已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1]。2019年4月30日至6月30日期间,深圳辖区共有14家公司终止挂牌,1家公司挂牌,37家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深圳辖区560家新三板挂牌公司中531家公司已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年度报告的29家公司中,有5家公司提交了终止挂牌申请,有19家公司因未能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被强制终止挂牌。
二、深圳辖区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从审计意见类型看,深圳辖区531家已披露年度报告的新三板挂牌公司中,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共计493家;无法表示意见的共计5家,较去年增加5家;保留意见的共计7家,较去年增加4家;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共计26家,较去年增加3家。
深圳辖区共5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占全国无法表示意见数的5.43%。这5家公司分别为海斯迪(亚太集团)、ST东文(瑞华)、汉鼎绿能(亚太集团)、恒泰智联(北京兴华)、万方网络(北京永拓),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深圳辖区新三板挂牌公司2018年年报无法表示意见汇总表
| 序号 | 公司简称及股票代码 |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
|---|---|---|
| 1 | 海斯迪(831997) | (一)审计范围受限 1.应收账款事项。海斯迪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29,618,508.67元,海斯迪公司未能对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可收回性进行证实,且未能提供相应的依据确认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存在性。在审计过程中,海斯迪公司也未提供足够的应收账款函证所需信息,注册会计师无法对海斯迪公司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亦无法执行相应的替代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进行确认,因此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海斯迪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是否真实存在。 2.预付款项事项。海斯迪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7,610,277.03元,海斯迪公司未能对预付款项账面余额的可收回性进行证实,且未能提供相应的依据确认预付款项账面余额的存在性。在审计过程中,海斯迪公司也未提供足够的预付款项函证所需信息,注册会计师无法对海斯迪公司预付款项实施函证程序,亦无法执行相应的替代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预付款项的期末余额进行确认,因此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海斯迪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是否真实存在。 3.存货事项。海斯迪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53,041,375.55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3,971,139.41元。截止报告日,因海斯迪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会计和仓库管理员均已离职,没有人接替财务负责人、会计和仓库管理员岗位,海斯迪公司未能对存货期末账面余额的真实性进行证实,且未提供相应的依据确认存货账面余额的存在性。在审计过程中,海斯迪公司未对合并范围内公司主要存货进行盘点,且2019年1-6月期间未对该期间的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对截止审计报告日的存货进行监盘,也无法将监盘结果倒推至资产负债日,以验证资产负债日存货的真实性,亦无法执行相应的替代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存货的期末余额进行确认,因此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海斯迪公司存货期末余额是否真实存在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正确。 除以上三个事项外,对财务报表其他项目,因审计程序受限,注册会计师也无法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来证明其期末余额的正确性,因此注册会计师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二)诉讼担保事项 海斯迪公司诉讼担保涉及金额合计5,187.59万元,注册会计师对海斯迪公司截至审计报告日前已发送和可能发生的诉讼、担保等事项实施了检查、询问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另外,海斯迪公司后续发展的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海斯迪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潜在负债及对海斯迪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三)持续经营假设 海斯迪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大幅下滑,诉讼及担保债务较多,主要银行账户冻结。全资子公司洛阳特斯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停产。 基于以上情况,海斯迪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事迹报告日,海斯迪公司尚未披露与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未来应对计划,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海斯迪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18年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
| 2 | ST东文(836167) | 深圳东文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4,394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4,957万元,注册会计师无法对深圳东文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余额及发生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深圳东文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
| 3 | 汉鼎绿能(838203) | 1.汉鼎绿能公司201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899.11万元。其中:贵公司与王宝闵、阳利红于2017年度签订合同委托其进行软件系统开发,预付软件开发款1,185.22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预付上述个人款项的余额为1,034.36万元;贵公司与上海元雍机械有限公司、深圳市兴三益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有泰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了采购合同,截止2018年12月31日,预付上述单位款项余额为857.40万元。 汉鼎绿能公司201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335.06万元,此款项为贵公司与上海元雍机械有限公司于16年签订的模具开发合同并预付的款项。注册会计师针对以上款项的真实用途以及预付款项的可收回性无法执行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预付款项性质及商业实质。上述资金往来可能导致的对收入成本,以及期初余额的影响注册会计师亦无法判断。 2.汉鼎绿能公司2018年度确认的收入中,有部分客户经营范围与汉鼎绿能公司经营产品缺乏相关性。其中:长沙全顺模具有限公司2018年确认收入154.10万元,江门市旭晟表面处理有限公司2018年确认收入183.55万元。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
| 4 | 恒泰智联(870446) | 恒泰智联公司存货存放于第三方仓库,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盘程序,无法判断该存货的所有权是否归属于恒泰智联公司,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账面存货列报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因此,注册会计师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存货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由于公司未能提供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评估依据,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估计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和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恒泰智联公司已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发生亏损,主要财务指标显示其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恒泰智联公司2018年发生净亏损5,476,551.67元,且于2018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为14,909,541.91元。截至审计报告日恒泰智联公司管理层计划采取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是,这些措施可能无法解决恒泰智联公司持续经营的问题,公司的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证其能否有效改善恒泰智联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因此无法判断恒泰智联公司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18年财务报表是否合理适当。 |
| 5 | 万方网络(870462) | 万方网络因为存货管理不善等原因连续发生存货盘亏损失,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万方网络对存货的管理尚需加强,且因万方网络方面的时间和其他限制,无法对账面存货实施监盘等注册会计师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无法确认账面存货7,794.88万元真实性与完整性。由于存货占万方网络资产总额的59.20%,且存货影响多个财务报表项目,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其对万方网络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
深圳辖区共7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占全国保留意见数的4.22%。这7家公司分别为京金动力(中审亚太)、ST尚洋文(希格玛)、法兰智联(大华)、深圳山源(致同)、隶源基(亚太集团)、康普斯(致同)、雅诺科技(中审华),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深圳辖区新三板挂牌公司2018年年报保留意见汇总表
| 序号 | 公司简称及股票代码 |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
|---|---|---|
| 1 | 京金动力(832271) | 深圳京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8日、2018年7月2日分别支付款项400万元、175万元给深圳市金莱特供应链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在预付账款科目列示575万元,无相关采购活动发生。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管理层尚未对下述事项提供合理的解释及支持性证据:(1)以上采购事项及预付货款的商业理由及商业实质,以上预付货款的可收回性评估。(2)以上预付货款函证时被要求按新地址转寄后仍未回函,且无法提供新的函证信息。 由于收到上述范围限制,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1)2018年度发生上述交易的商业理由及商业实质,以上预付货款的可收回性评估。(2)上述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以及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交易及往来余额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
| 2 | ST尚洋文(832679) | 公司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中7,655,688.06元,占期末余额86.31%在以前年度形成,其中:1.未能对其实施函证程序3,681,317.58元;2.已实施函证程序未收到回函金额3,974,370.48元。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其他替代程序确定上述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其中3,159,136.01元应收账款采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剩余4,496,552.05元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了2,381,874.49元坏账准备,但因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注册会计师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其未来的可收回性,亦无法确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
| 3 | 法兰智联(836540) | 1.法兰智联公司2018年度应收款项原值18,650,322.06元,坏账准备计提5,970,189.96元,净值12,680,132.10元,由于企业未提供充分的适当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注册会计师无法确定这些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真实;对未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回收性注册会计师也无法判断。 2.法兰智联公司2018年度存货原值9,143,051.47元,减值准备计提6,141,859.98元,净值3,001,191.49元,由于企业未提供充分的适当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也无法实施替代程序。因此注册会计师无法确定这些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真实。 |
| 4 | 深圳山源(836904) | 深圳山源母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存货余额为59,026,629.43元,占母公司资产总额26.47%。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发现公司财务系统与仓库系统数据存在差异,注册会计师结合存货监盘结果并经过审计调整,最终仍有差异4,261,925.73元,虽然公司提供了部分证据,但注册会计师仍无法采取适当的方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
| 5 | 隶源基(838908) | 截至财务报告出具日,隶源基公司存在4笔逾期未归还贷款,逾期借款金额合计24,299,288.00元。其中截至2018年12月31日,逾期未归还借款为1笔,逾期未归还金额10,000,000.00元,为向深圳前海汇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借款。其中资产负债日至财务报告出具日,逾期未归还借款3笔,逾期未归还金额14,299,288.00元,分别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2笔,逾期未归还金额12,959,288.00元;以及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车公庙支行的1笔,计1,340,000.00元。 瑞丽市人民法院以(2019)云3102执保67号文告示,隶源基公司持有的云南瑞丽南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已处于冻结状态。 上述事项对企业经营活动和资金运转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
| 6 | 康普斯(839578)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康普斯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存货账面余额为11,714,363.43元,其中子公司江西卡帕气体技术有限公司存货账面余额11,168,277.25元,由于江西卡帕公司与采购有关的内部控制薄弱,成本核算不规范,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就江西卡帕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认是否有必要对存货余额进行调整。 |
| 7 | 雅诺科技(872524) | 雅诺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预付账款余额5,436.1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4.46%,其中预付深圳市东能日盛科技有限公司3,381.35万元,预付账款是当年营业成本的1.24倍。对上述预付款项,虽然雅诺公司提供了函证地址,注册会计师发函也得到相符的回函,但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定其性质及商业合理性。 |
从会计师事务所承接辖区新三板挂牌公司年审项目情况看,深圳辖区新三板挂牌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共涉及35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其中大华、亚太(集团)、瑞华、天健、上会、中兴财光华、大信、立信在深圳辖区执业数量均超过20家,合计承接340个项目,占辖区比例64.03%。
图1 深圳辖区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新三板挂牌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数量表
| 事务所 | 审计家数 |
|---|---|
| 大华 | 94 |
| 亚太(集团) | 66 |
| 瑞华 | 44 |
| 天健 | 43 |
| 上会 | 27 |
| 中兴财光华 | 24 |
| 大信 | 22 |
| 立信 | 20 |
| 中审亚太 | 17 |
| 江苏公证天业 | 14 |
| 致同 | 14 |
| 中审华 | 13 |
| 北京永拓 | 11 |
| 广东正中珠江 | 11 |
| 中审众环 | 11 |
| 天职 | 9 |
| 中汇 | 9 |
| 中天运 | 9 |
| 中准 | 9 |
| 希格玛 | 8 |
| 北京中证天通 | 6 |
| 利安达 | 6 |
| 北京兴华 | 6 |
| 中兴华 | 6 |
| 众华 | 6 |
| 立信中联 | 5 |
| 信永中和 | 4 |
| 中勤万信 | 4 |
| 中喜 | 4 |
| 北京天圆全 | 2 |
| 山东和信 | 2 |
| 天衡 | 2 |
| 德勤华永 | 1 |
| 福建华兴 | 1 |
| 华普天健 | 1 |
从会计师事务所承接项目变更情况看,深圳辖区有65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变更了2018年年报审计机构,涉及8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更换的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9家)、大华(8家)、亚太集团(7家)、中审华(6家)、中兴财光华(4家)、中审亚太(4家)和中兴华(4家),七家所占比64.62%;新承接项目的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有大华(12家)、中兴财光华(9家)、亚太集团(7家)和上会(4家),四家所占比49.23%。
从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发审计报告数量看,深圳辖区有4家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同一注册会计师签发10份以上新三板挂牌公司2018年审计报告的情况,合计注册会计师7人,签发审计报告105份,其中4人签发审计报告15份以上,具体情况见表3:
表3 深圳辖区新三板挂牌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发审计报告数量汇总表
| 序号 | 会计师事务所 | 签发10份以上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人数 | 合计签发审计报告数量 |
|---|---|---|---|
| 1 | 亚太(集团) | 4 | 63(其中3人签发数量超过15份) |
| 2 | 大华 | 1 | 17 |
| 3 | 江苏公证天业 | 1 | 14 |
| 4 | 上会 | 1 | 11 |
| 合计 | 7 | 105 |
如无特别注明,本文数据均来源于2019年7月2日Wind资讯数据库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