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工作通讯2014年第4期(总第4期)
编者按
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上市公司的基本职责,也一直是深圳证监局的一项重点工作。为了加强辖区上市公司在投资者保护工作上的沟通交流,深圳证监局以投资者保护为主题编印本期通讯专刊。在前期摸底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有特色的部分公司案例,编写了本期通讯。也欢迎其他上市公司积极投稿,介绍投资者保护的经验和体会,促进辖区上市公司持续探索、创新和实践投资者保护工作。投稿邮箱:wudi@csrc.gov.cn
本期通讯所选案例为公司提供材料,不代表深圳证监局观点。
【持续现金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
盐田港:高比例现金分红 坚持股东利益最大化
自上市以来,盐田港年均每10股派现额为2.975元。截至2013年,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的合计数达到了50.32亿元,是公司首发和再融资净额13.5亿元的3.7倍,现金分红占公司当年净利润比例的平均数达67.58%,远高于A股市场20%至30%的股利支付率。在公司有重大投资和现金支出的年份,公司董事会仍坚持每年现金分红,坚定投资者信心,持续回报股东。
华侨城:持续稳定分红 独创股东检阅日
自上市以来,华侨城已实施现金分红13次,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到31.97亿元。在依据政策定期进行分红的同时,公司充分发挥文化旅游主营业务资源优势,在2003年独创推出“股东检阅日”活动,通过邀请自然人股东免费游玩公司旗下主题公园及景区,让股东实地检阅、直观了解华侨城各地项目的发展现状和成果。该活动至今成功举办了八届,累计接待自然人股东近万人次,已成为华侨城A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特色活动,同时也是公司重视中小投资者的一种延伸。
【提升自身价值,以业绩回馈股东】
中集集团:聚焦高端装备制造 国际化产业发展
自2008年以来,中集集团开始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形成“四大四小”八个业务板块,实现了集装箱、车辆、能化、海工、物流服务、空港、金融等产业布局。
由单一制造平台演变为“制造、服务、金融”一体化平台,不断向产业价值链两端拓展,增加附加值。在传统产业里,公司持续致力于集装箱产业的全方位升级和延伸,形成了模块化建筑业务。在战略新兴产业里,已成为全球领先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商之一,全球前五大消防及救援车辆及器材供应商之一。
公司在转型升级的道路上摸索、发展,付出了代价,也实现了企业的健康发展。近5年来公司为“转型升级”共投入100多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总额没有快速增长。但对传统产业的依赖下降,海工、清洁能源装备、金融等新兴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上升,产业升级高端化、营运全球化趋势渐显。
立讯精密:善用行业并购 实现快速增长
立讯精密从上市至今,公司实施了多起并购,涉及的标的有内资、港资、台资、中日合资、德国企业以及台湾本土上市公司等。随着多起对外收购的实施,立讯精密较好地实现了国内、国际的战略布局,业务得到快速拓展,行业地位和经营业绩不断提升。
由于并购较为成功,公司较为顺利的实现技术、产品创新,增强了综合实力能力。2009年到2013年间,公司总资产从5.43亿元增长至96.18亿元,营业收入从5.85亿元增长至51.16亿元,净利润从0.85亿元增长至5.45亿元。持续盈利能力的增加,为回馈中小股东打下基础。
【提高信披质量,优化投资者关系】
中信海直:真诚沟通 维护投资者切身利益
2012年12月,中信海直公开发行6.5亿元可转债,2014年8月20日达到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形。可转债持有人选择转股或者赎回,存在较大价差。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一方面公司增加公告次数,在可转债赎回日(2014年9月22日)前,除按规定刊登赎回实施公告3次外,还另行自愿披露赎回实施公告2次,增加中小投资者知悉赎回情况机会。另一方面多次向中登公司申请名册,及时掌握投资者信息,与投资者逐一联系。对于反复联系仍无法联络的投资者,公司再与其所在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沟通,要求其帮助联系。
经过努力,至可转债赎回日,原有650万张可转债基本全部转股,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中国平安:建立移动终端 和投资者多渠道交流
中国平安充分利用互联网工具,建立“投资者关系官网”(ir.pingan.com)及移动终端“平安IR”,提供包括公司股票介绍、公司公告、公司定期报告、公司股东大会材料、公司推荐、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年历等多项与公司经营紧密相关的信息,并保持实时中英文同步维护更新。中国平安将投资者关系团队系官网”和“平安IR”公布,凸显开放的心态,愿意随时与所有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保持沟通和联系。
深高速:专业顾问协助 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深高速主动了解投资者的关注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不断提升公司透明度。在每年年度和半年度业绩发布前,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顾问收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以及对定期报告内容的建议,以此为参考来进一步完善报告内容。深高速在定期报告中对业务经营表现作深入分析,并主动增加披露投资者普遍关心的事项与数据。自2008年1月起,公司率先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以公告形式对外公布月度经营数据。另外,在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前,深高速自愿并提前发出公告,向全体股东说明换届的工作安排以及与提名相关的事宜,以保证股东均有机会行使其提名权。
近年来,深高速每年均在境内外投资者关系顾问的协助下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满意度调查”,了解市场对公司发展趋势、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沟通模式、信息披露内容等方面的评价与建议以及对公司的关注点,并不断完善调查内容,提高调查问卷回收内容的客观性及可信度,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招商银行:制度保障 强化信息披露质量
为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招商银行采取了多重措施。一是建立了较为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不仅有信息披露相关的制度、管理办法、工作规程近10项,还有针对性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作为对信息披露制度的有效补充。二是把信息披露作为招商银行内控管理体系内容进行考核评价。公司已经制定信息披露的内控目标、内控措施,梳理了境内外信息披露监管规则、信息披露工作流程、风险清单,并进行了对标和穿行测试,公司每年均对信息披露内控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考核评价。三是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多渠道加强与市场的接触交流。在每年年度业绩和中期业绩公布后,均举办业绩推介会、组织年度业绩海外路演,董事长和管理层亲自参加。公司受邀参加境内外投行和券商组织的推介会,保证与机构投资者沟通频度,仅2014年接待投资者、分析师来访85批次,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368通,处理网上留言440则。
【完善治理机制,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深康佳:加强交流沟通 妥善解决争议
对于深康佳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深康佳大股东华侨城集团反对深康佳作为该更新项目的唯一实施主体,并提出待华侨城集团和深康佳双方妥善商议解决方案后,再对该项目进行处理。沟通初期,华侨城集团和中小股东对合作开发事项分歧较大,公司组织大股东代表和中小股东代表多次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尽快解决分歧以推进项目实施,深康佳将“深康佳是否有权作为城市更新项目的唯一开发主体”的争议提交深圳市国际仲裁院进行仲裁,最终仲裁结果为公司败诉,认定深康佳无权作为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唯一实施主体。在仲裁结果公告后,公司组织了一次网上交流会,就仲裁结果及与华侨城集团的合作开发事项征求中小股东的意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意见反馈给华侨城集团。
经过多次协商,华侨城集团提出了“华侨城集团公司占40%,深康佳占60%”的合作开发方案,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原则,对方案予以了否决。此后公司通过电话沟通方式征求了多位中小股东意见,向华侨城集团提出了“华侨城集团公司占30%,深康佳占70%”的合作开发方案,根据沟通的结果,独立董事认可这个方案,并同意将这个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公告后一方案后,再次组织网上交流会就合作开发方案进行交流,并得到了大部分中小股东认可。在随后的股东大会上,华侨城集团回避表决,中小股东审议通过了合作开发方案,从而达到了上市公司大股东、中小股东的双赢。
【主动经济补偿,探索纠纷解决渠道】
海联讯:主要股东设立专项基金 补偿适格投资者
2013年3月21日,中国证监会对海联讯立案调查。调查期间,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主要股东章锋、孔飙、邢文飚、杨德广于2014年7月18日偿基金财产偿付适格投资者因海联讯虚假陈述而遭受的投资损失。截至2014年11月20日(后续补偿终止日),共完成对9,836名适格投资者的补偿,占适格投资者总人数的95.83%,对适格投资者支付的补偿金额为8890.59万元,占应补偿总金额的98.90%。
海联讯专项补偿基金还首次引入专业调解机构以及仲裁机构参与,为投资者提供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解决方案,丰富了纠纷解决渠道。期间,海联讯共收到4名投资者的赔偿调解申请,经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海联讯主要股东已与上述投资者就赔偿事项达成和解协议。根据相关协议,海联讯主要股东将向上述投资者赔偿共计50.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