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工作通讯2020年第10期(总第35期)——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专刊
编者按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数量显著增长,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也要看到上市公司经营和治理不规范、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仍较突出,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这是全国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助力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又一重大举措。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部署,推动深圳上市公司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深圳证监局对近期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相关文件政策、动态进行了整理,特以专刊形式供辖区上市公司学习交流。
【监管动态】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2020年10月9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印发以来,我国上市公司数量显著增长、质量持续提升,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也要看到,上市公司经营和治理不规范、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仍较突出,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同时,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和高质量发展面临新的考验。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按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坚持存量与增量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发挥各方合力,强化持续监管,优化上市公司结构和发展环境,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性明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改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质量显著提高,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一)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要履行诚信义务,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要依法合规运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作用。建立董事会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健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方式。科学界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方的权责,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加快推行内控规范体系,提升内控有效性。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倡导最佳实践,加强治理状况信息披露,促进提升决策管理的科学性。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公司自查、现场检查、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银保监会等单位负责)
(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以提升透明度为目标,优化规则体系,督促上市公司、股东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完善分行业信息披露标准,优化披露内容,增强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优化信息披露编报规则,提升财务信息质量。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要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相关部门和机构要按照资本市场规则,支持、配合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单位负责)
三、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三)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全面推行、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优化发行上市标准,增强包容性。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辅导,提升拟上市企业规范化水平。鼓励和支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上市。发挥股权投资机构在促进公司优化治理、创新创业、产业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培育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支持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发展壮大。发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在培育企业上市中的积极作用。(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完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购和分拆上市等制度,丰富支付及融资工具,激发市场活力。发挥证券市场价格、估值、资产评估结果在国有资产交易定价中的作用,支持国有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境内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境外优质资产,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对境内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提升上市公司国际竞争力。研究拓宽社会资本等多方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渠道。(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完善上市公司融资制度。加强资本市场融资端和投资端的协调平衡,引导上市公司兼顾发展需要和市场状况优化融资安排。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条件,研究推出更加便捷的融资方式。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开展长期限债务融资。稳步发展优先股、股债结合产品。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丰富风险管理工具。探索建立对机构投资者的长周期考核机制,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等单位负责)
(六)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制度,在对象、方式、定价等方面作出更加灵活的安排。优化政策环境,支持各类上市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强化劳动者和所有者利益共享,更好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调动上市公司员工积极性。(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等单位负责)
四、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
(七)严格退市监管。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加大退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通过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方式恶意规避退市行为,将缺乏持续经营能力、严重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的公司及时清出市场。加大对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追究力度。支持投资者依法维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八)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完善并购重组和破产重整等制度,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畅通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综合施策,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出清风险。(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八)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完善并购重组和破产重整等制度,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畅通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综合施策,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出清风险。(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
(九)积极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坚持控制增量、化解存量,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处置机制,强化场内外一致性监管,加强质押信息共享。强化对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风险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分层次、差异化的股票质押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控制限售股质押。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化解。(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严肃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
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坚持依法监管、分类处置,对已形成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要限期予以清偿或化解;对限期未整改或新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要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依规认定上市公司对违规担保合同不承担担保责任。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应当提出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切实可行方案。(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一)强化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政策支持。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对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证券监管部门要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作出灵活安排;有关部门要依托宏观政策、金融稳定等协调机制,加强协作联动,落实好产业、金融、财税等方面政策;各级政府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劳务用工、生产资料、公用事业品供应和物流运输渠道,支持上市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六、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
(十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证券法等法律规定,加大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协作,实现涉刑案件快速移送、快速查办,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违法违规行为认定规则,办理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案件时注意区分上市公司责任、股东责任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责任;对涉案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一并查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依法采取暂停、撤销、吊销业务或从业资格等措施。(证监会、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司法部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推动增加法制供给。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重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大幅提高相关责任主体违法违规成本。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推广证券期货纠纷示范判决机制。(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公安部、财政部等单位负责)
七、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
(十四)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向,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监管的重要目标。加强全程审慎监管,推进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提高上市公司监管有效性。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督及自律管理职责、上市公司协会自律管理作用。(证监会负责)
(十五)强化上市公司主体责任。上市公司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各尽其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对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上市公司要依法维权。鼓励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单位负责)
(十六)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健全中介机构执业规则体系,明确上市公司与各类中介机构的职责边界,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相关中介机构要严格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等法定职责,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相关部门和机构要配合中介机构依法依规履职,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信息。(证监会、财政部、司法部、银保监会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七)凝聚各方合力。完善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推进上市公司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财政、税务、海关、金融、市场监管、行业监管、地方政府、司法机关等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增加制度供给,优化政策环境,加强监管执法协作,协同处置上市公司风险。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共同营造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各相关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政策例行吹风会答问实
录国务院新闻办10月12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阎庆民、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许科敏、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副局长谢小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李明介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吹风会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胡凯红主持。吹风会文字实录如下:胡凯红: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下午举办的第二场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最近,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这个《意见》大家都非常关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方面情况,今天我们请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先生,为大家介绍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工信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许科敏先生,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副局长谢小兵先生,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李明先生。
首先,有请阎主席作介绍。
阎庆民:谢谢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下午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我们叫国发14号文,这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助力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又一重大举措。下面借这个机会,把14号文有关情况简要介绍一下。
一、关于《意见》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此后,又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这次国务院发布《意见》,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全面系统、有针对性的部署安排,是今后一段时期推动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提升的指导性文件,对于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既是主力军,又是领跑者、排头兵。截至10月9日,上市公司的数量4056家,市值大约74万亿元,涵盖了国民经济90个行业大类。从上半年情况看,占全国企业总量万分之一的非金融上市公司利润总额接近全国规上企业的一半,研发投入也占一半以上,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但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目前上市公司质量和发展水平距离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部分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上市公司发展也面临新考验。可以说,此次国务院发布《意见》也是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
二、关于《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提出的总目标是,通过各方努力,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性明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改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质量显著提高,努力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共提出了六个方面17项重点举措。
我们认为,这六个部分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基础,其中强调了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这两个核心点。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和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覆盖了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整个生命周期,强调打通入口,畅通出口,完善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生态。当前要下大力气解决的“痛点”是股票质押风险、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最后两部分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和形成工作合力,是目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点和薄弱点,我们期待,《意见》发布以后,在这两个方面能有新的突破。也更希望有关各方继续关心支持上市公司改革发展,努力形成共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强大合力。
三、关于《意见》落实的考虑
证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中之重,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研究提出贯彻《意见》的具体工作安排,细化任务分工,狠抓督办落实。进一步加强基础制度建设,落实好新证券法,完善制度规则体系,提升上市公司监管水平。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严厉打击财务造假、虚假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继续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助力落实好“六稳”“六保” 任务。着力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等各方协作配合,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和生态体系,努力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新格局。
谢谢大家!
胡凯红:谢谢阎主席,下面开始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我们看到这次《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17项重点举措,其中第一项就是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我想请问目前上市公司的治理状况是怎样的?下一步证监会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有哪些举措和方法?谢谢。
阎庆民:谢谢记者提问。总体来看,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上市公司已经成为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最为规范的群体。应当说,他们在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激励机制方面已经成为国内企业的示范。但是也要看到,上市公司的治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部分上市公司独立性不足,有的存在道德风险、治理失效、管控失灵、运作失序等引发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严重问题。
刚才记者问到下一步怎么办,证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4号文,把强化公司治理作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归纳起来有“四个进一步”:
第一,进一步提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诚信履责的能力。在实践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管,都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这一条至关重要。我们也深深感到,在这个过程当中要重点抓住这些“关键少数”。
第二,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主要是依法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践中,对股东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是在不断推进中,我们要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等方式,打击严重违反治理底线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进一步倡导上市公司治理最佳实践。科学决策、有效激励和严格监督是历次讨论公司治理离不开的三个环节。要通过一些做得好的典型,为上市公司作出示范,让他们来对标。同时,国际上2015年经合组织和G20通过的公司治理原则,也要求除了股东利益之外,还要关注利益相关方。所以,要学习借鉴境外市场经验,倡导上市公司治理最佳实践。
第四,进一步加强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要通过信息披露,形成市场加外部约束,共同促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我想,这就是新时代强调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把它放在重要位置的考虑。谢谢。
凤凰卫视记者:我们知道,现在注册制已经在科创板和创业板落地了,这次《意见》当中还提出要优化发行上市的标准以及完善再融资发行条件,请问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考虑?如何更好地吸引优质企业上市,增加融资的便利性?谢谢。
李明: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把好市场入口关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基础,证监会坚持从源头入手,先后在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精简优化发行条件,设置多套上市标准,尚未盈利以及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特殊股权结构等情形的企业,现在都可以申请上市,资本市场的包容性显著增强。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市场化手段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通过制定发行审核问答等方式提高审核工作的透明度。同时,今年以来证监会立足增量优化,调整再融资规则,实行再融资分类审核,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包容性和便捷性显著提升。
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九字方针,在保持新股常态化发行的同时,加强研究评估,全面总结试点注册制改革的经验,积极稳妥地做好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的改革准备,及时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进一步优化发行上市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股权融资,更好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谢谢。
中新社记者:请许司长介绍一下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目前的发展情况以及国家层面出台了哪些具体支持措施?谢谢。
许科敏:谢谢你的提问。我部对支持优质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视,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企业的典型代表,单项冠军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小巨人”企业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优,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优秀代表。2016年3月,我部启动开展了单项冠军培育提升专项行动,目前已培育公告了4批共417家单项冠军。2019年6月,我部培育公告了第一批248家“小巨人”企业。
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代表的制造业优质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在技术创新、管理能力、质量品牌和经营效益等方面优势突出,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以单项冠军为例,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四年以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培育提升工作有特色、有成效、有影响,单项冠军“十年磨一剑”
意识得以强化,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得以弘扬,行业排头兵特征更加凸显。一是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单项冠军的平均研发投入强度达到5%,是全国规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的5倍。二是市场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单项冠军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均位居全球前三,企业国际化程度逐步提高。三是质量效益更加突出。单项冠军的利润率一般达到7%-21%,远高于制造业3%-5%的平均水平,近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达23.6%,为全国规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的6倍多。四是企业结构逐步优化。除了引领传统产业做优做精,在高端装备、精密光学、特种材料等先进制造和新兴领域也正涌现出更多的单项冠军。近年来,我部着力构建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通过建立企业动态库,开展专题培训、提供融资专项服务、实施信息化和知识产权两个推进工程等方式,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成为“小巨人”企业,鼓励支持“小巨人”企业和其他各类企业巩固和提升细分领域全球市场地位,发展壮大成为单项冠军企业。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研究出台培育优质企业的政策文件,通过普惠化、功能性的政策举措,加大支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各类企业在平等竞争中创新发展并脱颖而出,不断壮大我国优质企业梯队,为制造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经济日报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意见》专门强调了要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我的问题是,当前上市公司发展的外部环境最需要在哪些方面得以改善和提升?谢谢。
阎庆民:谢谢经济日报记者,问题非常好。众所周知,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系统,上市公司数量众多,分布十分广泛,在上市公司质量提高的过程中离不开各方的大力支持,用现在的话讲,叫共建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生态体系。归纳起来,外部环境大概有四个方面:
第一,政策环境。从长期的实践来考虑,尤其是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从各地方的复工复产经验来看,没有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发布一系列政策,就没有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归纳起来,政策环境里有四个方面很重要:一是立法司法机关,二是产业主管部门,三是宏观管理部门,四是市场监管部门,另外加上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今后还要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发力。当前面临着疫情冲击和外部可变性比较大的环境下,落实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政策环境十分重要。
第二,中介环境。《意见》提出,除了监管职能,中介机构也应该承担责任。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推进过程中,更需要强化中介机构“看门人” 作用,压实责任,严格执法,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这也是成熟市场所遵循的。所以中介机构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方面也很重要。
第三,舆论环境。为什么把舆论环境放得这么重呢?大家知道,资本市场是信心+ 信息的市场,媒体都是重要的参与者,这在境外成熟市场也是一样的,媒体的监督、外部的披露十分重要。所以舆论环境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中是离不开的。欢迎大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上市公司不管有哪方面的问题,媒体只要在第一时间发声,它就会提醒监管部门予以关注。
第四,文化环境。健康成熟的企业文化和理性的投资文化,也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个重要推动力。我们强调坚定“四个自信”,文化自信也要贯穿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中,体现在监管效能中。所以要有一个成熟的企业文化和理性的投资文化,上市公司要常怀敬畏之心、常守契约精神,投资者要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做到可持续发展,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营造一个良好的软环境。
所以,外部环境就归纳为这四点:政策环境、中介环境、舆论环境、文化环境,真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想请问国资委下一步将引导企业在哪些方面重点发力来提高公司质量?
谢小兵:谢谢你的提问。刚才2点的时候在这儿有一场新闻发布会是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也谈到了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相关问题,这儿我想通过两个方面数据来说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大致状况。刚才阎主席讲到现在上市公司总的数量大约是4056户,国资委系统现在控股上市公司1024户,占到市场的1/4左右。市场总市值大约74万亿,国资委系统控股上市公司市值大约是20多万亿,占比超过30%,上市公司数量和市值规模还是比较大的。第二组数据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国企当中的地位。央企控股境内上市公司是317家,如果再加上境外的还有一些上市公司,大概有100多家,加起来400多家,这400多家在央企当中占什么地位呢?资产量是我们整个央企的68%左右,收入大概占到整个央企的65%左右,利润大概占到85%以上,所以上市公司在我们整个国有企业当中的地位和作用,它是“优等生”“基本盘”。
《意见》里一共17项措施,分工涉及到国资委的有9项,所以国有企业改革和证券市场发展是息息相关的。虽然很多国有企业上市了,但是我们也看到在运行过程当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上市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等等都还是存在的。
下一步,国资委将重点引导企业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要在优化股权结构和完善公司治理上下功夫。虽然很多国有企业上市了,但是有的股权结构还不够优化,国有股东持股比例比较高,还有向社会资本释放的空间,有的企业公司治理中缺乏积极股东,可以通过释放一部分股权比例,引进战略投资者来改善它的公司治理。
第二,要在优化产业布局和提高运行质量上下功夫。优化存量方面,比如中央企业现有境内控股上市公司317家,这里面有些发展得非常好,也有一些发展得还不是特别好。所以我们在优化存量方面主要要做几个事:首先是要把现有的一些在上市公司体外的质量非常好的资产继续注入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其次是一些企业内部有些业务是类似的,所以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大力推动专业化整合;再次是要充分利用上市公司本身的并购重组功能,推进各方通过这样的平台去共同发展;最后就是这次《意见》也提出,对于一些缺乏持续经营能力,甚至出现了严重的违法违规事项的企业也要及时让它退出市场。
另一方面就是要做好增量。支持混改企业在证券市场上市,来解决它的进一步发展的问题。同时,我们推出的“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等改革,这些试点企业它们的改革方案当中很多都包含了混改的内容,这部分企业也是下一步推进上市的重点。另外我们还有一些公司,原来整体上市的,企业内部业务比较复杂,有的时候投资人很难看清楚,现在证监会持续优化监管环境,所以有一些企业可以采取分拆方式上市,这也是进一步推进上市的资源。
第三,在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价值实现能力上下功夫。我们将督促企业坚守底线红线,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同时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水平,进一步提高回报股东的能力,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强市场和投资者的认同感,多措并举来促进企业的市场价值合理回归,做资本市场规范运作、诚信经营、优强发展的表率。
谢谢。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记者:我们关注到,《意见》中提到上市公司解决的重点问题是股权质押的风险、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请问证监会对此有哪些具体措施?谢谢。
李明:谢谢你的问题。股票质押风险和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确实是近一段时间以来上市公司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目前资本市场上面临的一个痛点。国务院《意见》第五部分对这些问题都作了强调,对下一步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对于股票质押风险,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控增量、消存量”的思路,从融资供需两端,场内质押、场外质押的市场两侧,严格业务标准,强化机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的要求,尤其是压实控股股东的责任,采取了一系列组合拳。目前来看,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到今年8月底,质押融资的余额比最高峰下降超过1/4,第一大股东质押比例超过80%的高比例质押公司降到了380家左右,较最高峰减少了近一半,主要风险指标都呈现出趋势性好转的态势。但是也要看到,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仍然是一个艰巨性、复杂性很强的任务,后续风险处置化解的难度会更大。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意见》的精神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和有关部门一起出台场内外质押一致性监管的政策;二是加强信息共享,强化监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等各类机构积极参与风险化解,推动质押风险的总量不断下降。
关于占用担保问题,早在2005年,证监会就将“清欠解保”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推动出台了刑法修正案(六),增加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在一定时期解决了这个问题。近几年,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日益突出,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融资需求迫切,开始铤而走险,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又死灰复燃。对此,证监会将按照国务院《意见》确定的“依法监管、分类处置”的原则,对于已形成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督促责任方限期清偿化解,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对于限期未整改或者新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将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谢谢。
第一财经记者:刚才提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当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意见》提出要科学界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方的权责,健全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我的问题是,请问将如何健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谢谢。
谢小兵:感谢你的提问。刚才我举了一些数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市场当中有一定的数量和分量。大家也非常关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有时候可能不太了解国企的情况,不知道国企的决策是怎么做出来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里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意见》里也提出要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我觉得这是相通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有两个特点,既是国有控股,又是公众公司。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来讲,治理机制怎么健全,还是“两个一以贯之”,一个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一以贯之,一个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以贯之。在这个基础之上,治理机制怎么建,权责怎么来划分,上市公司有上市公司的特点,它是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我们鼓励国有股东和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充分沟通、协商。刚才阎主席提到上市公司存在一些问题,在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里多多少少也是存在的,我们怎么来把它更好地解决?一是决策效率,这是大家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国有企业有一套决策机制要遵循,同时它又是公众公司,怎么来更好地解决决策效率和决策科学性的问题,就要以有利于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决策管理的科学性为原则。二是《意见》里提出要有利于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来讲,国有股东也是上市公司的投资者,要以坚持共同保护大股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原则。三是归根到底,治理的目的还是要把上市公司发展好,要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它的质量,提高回报投资者的水平。在坚持这些原则的基础上,看看大家能商量出来什么样的方法。每个公司可能都不一样,不一定是一样的治理模式,所以我们鼓励创新,找出最佳治理实践。我们有信心通过国有股东与广大其他投资者共同努力,能够最后形成一些最佳治理实践,供其他的上市公司参考。谢谢。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我注意到,昨天中办、国办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先试综改试点实施方案,其中包括支持深圳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请阎主席解读一下。谢谢。
阎庆民:我先做一下解读。昨天政府网发布了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它的跨度是比较长的,从今年到2025年。这里面涉及到资本市场改革,提到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以及试点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和存托凭证。对于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今年4月份,中央深改委通过了改革方案,主要是借鉴去年科创板注册制试点经验,在这个基础上支持创新创造创意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与其他板块错位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今年6月份证监会发布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深交所也发布了一系列规则。今年8月24日,创业板注册制首批18家企业上市,拉开了存量+ 增量改革的帷幕。刚才记者问到中办国办联合印发文件中的要求,我们已经在推进落实了。下一步,还要落实好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注册制。
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证监会关于存托凭证的意见,2020年4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明确创新试点企业在协议控制架构、存量股份减持等方面制度安排,进一步为有意愿境内上市的创新试点企业提供制度路径。比如像中芯国际、华润微电子等已经在境内发行并注册。另外,九号股份在境内已经发行了CDR(存托凭证)并上市。随着深圳改革方案的推进,未来五年还会继续加大力度,同时总结实践中的问题,优化注册制。
谢谢。
李明:我补充一下转板的事。深圳改革方案中还提到新三板公司转板上市问题。现在证监会正在按照充分发挥市场主导功能、统筹兼顾试点先行、坚持底线思维的原则,抓紧研究出台新三板精选层公司转板上市的相关规则,力求激发市场活力,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便利化服务,转板政策正在制定当中。
中国日报记者:我们注意到,《意见》提出要支持境内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境外优质资产,同时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对境内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提升上市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在这方面有何具体政策安排?谢谢。
李明:我来回答一下。支持境内上市公司跨境换股并购,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投资境内上市公司,对于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提升上市公司国际竞争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证监会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开展跨境并购。2018年以来,境内上市公司累计实施跨境并购392单,交易金额合计达到4659亿元。沪深两市外资战投的持股市值达到了1.35万亿元,已有100余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外资的战略投资者。
为了进一步扩大开放,拓宽利用外资渠道,有关部委包括证监会正在修订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并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修订内容看,准备降低外国投资者财务门槛,放宽境内上市公司跨境换股条件,缩短外国投资者投资后的持股锁定期,还准备将可以实施战略投资的范围扩大到外国自然人。
下一步,证监会将积极配合相关部委,加快战投办法的修订工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并购走出去提供制度保障。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研究,优化跨境并购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差异方面的衔接安排。
谢谢。
香港商报记者:除了刚才说到的跨境并购以外,在促进市场化兼并重组方面,目前还开展了哪些工作?谢谢。
许科敏:谢谢你的提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兼并重组工作,将促进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作为重要的改革举措。早在2010年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对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成立了12个部门参加的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2014年,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文件印发以来,相关部门一共出台了56个配套的政策文件,形成了政策体系。至于企业兼并重组的税负重、审批难、资本市场支持不够等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市场活跃度大幅提升,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企业兼并重组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优化。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优化兼并重组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兼并重组主渠道作用,促进市场化的兼并重组。谢谢。
胡凯红:今天吹风会到此结束,谢谢阎主席,谢谢其他三位负责人,谢谢各位。
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2020年10月9日)
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明确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总体要求,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等方面,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了系统性、有针对性的部署安排,是今后一段时期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发布《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六稳”“六保”部署、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落实新证券法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实体经济,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客观影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面临新考验。国务院发布《意见》,将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氛围,有力推动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证监会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中之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切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意见》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加大政策宣讲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意见》精神和政策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持续推进贯彻实施新证券法,完善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制度规则体系,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要求,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生态。坚定不移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加大重点改革攻坚,助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着力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等各方协作配合,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和生态体系,努力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新格局,共同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深沪交易所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2020年10月9日)
1. 深交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10月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明确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总体要求,并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和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六个方面,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了系统性部署安排,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监管服务工作确立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是中国经济的支柱力量。截至目前,深市上市公司数量达到2,310家,其中,民营企业占比近八成,战略新兴产业公司占比近半,深市公司总市值近32万亿元。近年来,深交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把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监管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多措并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一是全力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证监会工作要求,秉承 “开明、透明、廉明、严明”工作思路,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实施,畅通市场入口,支持更多优质公司上市发展。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运行一个多月来,市场整体平稳,制度规则和技术系统经受住检验,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二是认真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以全面贯彻落实新 《证券法》为契机,聚焦“建制度”主线,评估优化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稳步开展制度规则“立改废释”工作。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推进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对市场正常行为“不干预”,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加大纪律处分力度。
三是多措并举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积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平台作用和资源配置功能,以市场化方式服务国企改革、助力民企纾困,支持科技创新企业、民营企业、成长型企业发展,推动以产业整合为重点的并购重组,支持上市公司运用资本市场工具做优做强。面对疫情影响,及时了解公司实际困难和诉求,加强业务支持和保障,第一时间推出信息披露专项服务通道等有弹性、有温度的监管服务举措。
四是扎实有效促进市场风险出清。紧盯高风险领域、高风险公司和高风险事件,支持上市公司通过资产出售、资产置换、破产重整等方式推进不良资产处置和市场风险出清,实现常态化风险排查处置。截至今年9月底,深市涉及高比例质押情形的上市公司数量较最高峰时下降近40%。把好市场出口关,今年以来对乐视网等10家公司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五是齐抓共建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持续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共同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加强“三点一线”监管联动。引导上市公司履行好规范发展、提高质量的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抓实“关键少数”,强化中介职责,共同构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良好生态。
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对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意义重大。深交所将认真学习领会并全面落实《意见》各项要求,遵循 “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按照“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工作要求,把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监管服务工作的重要目标任务抓紧抓实。一是坚持改革赋能。坚守创业板定位,增强市场包容度和覆盖面,把支持科技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二是坚持制度先行。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突出“建制度”主线,履行好一线监管职责,守牢风险底线,维护市场稳健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三是坚持服务为本。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促进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水平,服务各类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实现高质量发展。四是坚持发挥合力。加强与各方的协作联动,努力打造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上市公司群体,着力将深交所建设成为“优质的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的交易所”,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1. 上交所:把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当前监管工作首要目标——上交所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2020年10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安排。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夯实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基础、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意见》发布对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汇聚各方力量,培育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制度机制和生态环境等意义重大,是资本市场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开展下一步工作的根本遵循,也是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的重要保障,对贯彻落实“六稳”“六保”方针,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具有深刻意义。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没有好的上市公司就没有好的资本市场。目前,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已经超过4000家。其中,沪市集中了一大批专注主业、业绩优良、治理规范、信披透明的优质蓝筹公司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基本覆盖了各行业重点龙头企业和细分领域较强核心竞争力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力军”,科技创新的“排头兵”。去年,沪市主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21万亿元,占A股市场比重七成以上,占GDP总额近四成;实现净利润3.19万亿元,占A股市场比重约八成五;分红金额1.07万亿元,占全市场比重接近八成。科创板公司收入同比增长14%,净利润同比增长25%,研发投入迭创新高,取得了一批突破性的科技创新成果。同时也要看到,随着近年来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部分公司陷入困境,一些公司风险爆发有所集中,诸如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市场顽疾有所抬头。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叠加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也面临新的考验。在此背景下,《意见》出台可谓恰逢其时,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供了制度及机制等层面的有力保障和支撑,为解决公司目前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
上交所是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主战场。作为市场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服务者,上交所在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方面责无旁贷。一直以来,上交所各项重点工作也始终围绕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个主题。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把好入口关,增强包容性,支持多种形态的科创企业上市融资。精简优化规则体系、提高定期报告行业和财务信披质量、鼓励上市公司做好自愿性信披、大力推广业绩说明会,以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来凸显公司价值、提高质量。紧盯“关键少数”,聚焦市场乱象,打击财务造假,以优化监管来推动上市公司规范发展、提高质量。推动创新并购重组、再融资、股权激励、股份减持等持续监管制度,推进债券市场产品创新,为公司做强主业、转型升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供更为适宜的制度环境,以支持公司用好资本工具做优做强。建立服务专项机制,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支持央企、地方国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强经营活力。加大风险化解力度,平稳推进股票质押风险化解,支持民企纾解困难,以做深服务来提升上市公司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去年11月,证监会制定《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上交所已成立专门工作组,全力落实行动计划要求,与各方合力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下一步,上交所将切实贯彻国务院《意见》部署,认真落实证监会要求,秉承改革创新、勇于担当、服务奉献的精神,将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自身的光荣使命。近期将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建机制。着力培育“好公司有好待遇、差公司有代价”的市场约束机制,推动注册制、退市、并购重组、再融资、交易等基础性制度改革和完善。二是塑生态。与各方共建生态,发挥实控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带头作用,促进中介机构当好“看门人”,积极与地方政府协作,形成合力。三是抓监管。加强精准监管,引导公司规范运作,聚焦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突出问题,稳妥处置化解风险;科创板抓早抓小,防止乱象重演。四是做服务。深化柔性服务,持续做好日常咨询、培训等服务,深入重点辖区开展专项服务,将沪市打造成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主战场,主动为民企纾困搭建平台、对接资源。
证监会印发《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
2019年11月,证监会印发《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力争通过3-5年努力,使上市公司整体面貌得到较大改观。《行动计划》主要包括七个方面46项具体任务:一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二是督促“关键少数”勤勉尽责,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包括推动完善股权激励税收制度及配套安排等;三是推广科创板经验,统筹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包括增强IPO、重组上市标准的包容性,放宽非公开发行锁定期等限制,优化并购支付及配套融资工具,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等;四是坚持退市常态化,坚决出清劣质资源;五是解决突出问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包括着力解决违规占用担保问题、遏制“三高”并购重组等;六是强化精准监管,提升监管有效性;七是优化发展、中介、舆论、文化四个生态,形成全社会合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 - 2025年)》
2020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 -2025年)》。方案中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和战略目标,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率先完善各方面制度,构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推动更高水平深港合作,增强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核心引擎功能,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方案中还提到,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方面,支持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探索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依法依规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在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深圳下属机构的基础上成立金融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开展数字人民币内部封闭试点测试,推动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应用和国际合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10月14日,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在广东省深圳市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习总书记提出,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大局出发,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圳要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高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能力和水平,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要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培育新动能,提升新势能。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要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第二,与时俱进全面深化改革。党中央经过深入研究,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深圳经济特区要扛起责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努力在重要领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第三,锐意开拓全面扩大开放。要优化升级生产、分配、流通、消费体系,增强畅通国内大循环和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功能,加快推进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率先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务实合作。第四,创新思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第五,真抓实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拿出更多改革创新举措,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要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不断从人民群众中汲取经济特区发展的创新创造活力。第六,积极作为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推动三地经济运行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要继续鼓励引导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充分发挥投资兴业、双向开放的重要作用,在经济特区发展中作出新贡献。
国务院新闻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落地见效有关情况的发布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10月18日(星期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就深圳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方面回答了记者提问,原文如下:
香港大公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方案》和清单都提出支持深圳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这方面工作已经有哪些进展?未来具体有哪些政策?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阎庆民:
谢谢记者的提问,感谢媒体长期对证监会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特区40周年讲话以后,我们还在不断学习和贯彻落实。去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发布以后,证监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成立了以主席易会满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推出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高水平对外开放、市场创新等3个方面17项措施。刚才深圳市陈市长已经讲了,8月24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已经落地。从一个多月情况来看,效果还是不错的。这里有组数据给媒体记者朋友分享。截至10月15日,创业板共受理了414家企业发行上市申请,深交所已经审核通过93家,证监会注册42家,已经上市36家。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同步实施注册制,首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完成注册。
我们在其他改革方面也取得了积极效果。一是沪深300ETF期权去年12月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二是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已经就基础设施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布了通知和指引,目前在进行项目推荐和筛选。三是证监会今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主要是进一步降低上市门槛,明确创新试点企业,特别是对协议控制架构、存量股份减持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安排。
下一步,证监会将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好实施方案和首批综合改革授权事项清单中涉及资本市场的任务,可以总结为“五个着力”:一是着力优化已经实施注册制的创业板的服务功能,更好地发挥创业板对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服务,为存量市场改革积累经验。二是着力支持深交所深化板块改革,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三是着力支持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转板上市。
目前已就新三板精选层向科创板、创业板转板上市发布了指导意见,正在制定相关规则,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打开有机联系的通道。四是着力稳步扩大股票期权试点,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风险管理需求,同时为实现创新创业创意产业的长期激励做好制度安排。五是着力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产品登记备案的透明度和效率,为私募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特别是支持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更有力地推动深圳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目标发展。谢谢。
国务院副总理刘鹤、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中国证监会李超副主席、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在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上的有关致辞
2020年10月21日,在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开幕式上,国务院副总理刘鹤指出要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优化市场结构,强化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
易会满主席指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形成新发展格局意义重大。必须深刻认识、科学把握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战略意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提出下一阶段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将从六方面入手。一是以注册制改革为龙头,带动资本市场关键制度创新。二是完善更具包容性适应性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强化直接融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三是优化推动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机制。四是加强投资端制度建设。五是健全资本市场法治保障和配套支持制度。六是稳步推动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
李超副主席指出,在注册制下,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合规经营,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增强回报投资者、履行公众公司义务的意识。
中介机构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作用,坚持职业操守,不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交易所要守住板块定位,把好审核质量关,不断优化企业服务。焦津洪律师表示,将加大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法律保障,推动修订《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制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上市公司退出制度。